收购意向书

时间:2024-08-22 11:28:06
收购意向书(15篇)

收购意向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用到意向书的地方越来越多,为表达合作意向,洽谈期间双方一般会签订意向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意向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收购意向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收购意向书1

收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资产范围(附清单);

2、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二、目标公司的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

三、保证条款:保证上述条款及文件的真实性,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过渡期条款:

1、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2、卖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

3、为维护目标公司的现状,防止卖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4、双方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a、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

2、买方:

a,付款日期;

b、付款方式;

c、机关日期和方法。

六、现有职工安置问题

七、违约责任

八、生效条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购意向书2

下列各方均已认真阅读和充分讨论本意向书,并在完全理解其含义的前提下签订本意向书。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我国法律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__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持有A公司__%股权,而A公司是一家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__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是一家依据我国法律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拟收购甲方持有的A公司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目标公司概况

目标公司成立于__年__月__日,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法定代表人: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标的股权

本次收购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__%股权。甲方同意以本意向书所确定的条件及价格,转让标的股权;乙方同意以上述价格受让该股权。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标的股权的收购。

2、若无其他约定,本次收购过程中,股权转让价款应当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

3、如确定收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意向书项下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元整(¥______),但最终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约定为准。

4、收购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及支付期限,由甲乙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或其后附的补充协议中确定。

第四条收购方案(视收购股权比例而定)

收购完成后,乙方持有A公司100%股权,A公司成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甲方不再持有A公司的任何股权,并退出其经营管理。

第五条相关问题的沟通、解答和补充

对于尽职调查报告与甲方披露的材料中有疑问或问题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进行补充披露或自己进行补充调查,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股权转让基准日

1、本意向书所称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是指确定目标公司股东权益的时日,自该日起转让股权在目标公司的利益转归受让方享有。

2、本意向书项下的股权转让计价基准日暂定为__年__月__日。

第七条或有债务及新债务

1、甲方在此确认:将在乙方委托审计时向乙方全面、真实地说明目标公司已经存在的资产及债务情况,目标公司并不存在未披露的其它或然的债务或可能产生债务的事由,甲方对未被披露但已实际发生或因股权转让日之前的事由而致将来产生的全部债务向乙方承担等额的返还赔偿责任。

2、甲方在此确认:除已披露、双方已认可的债务外,尽职调查的审计终止日起至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如发生任何新的债务或费用支出,甲方应实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且股权转让价格随之调整,否则,由甲方承担等额的返还赔偿责任。

第八条声明和保证

1、甲方保证在签订本意向书时,目标公司拥有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未被任何司法机关查封。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等他项权利,未被任何司法机关查封。

2、甲方保证目标公司未对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的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保证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不会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处置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抵押、担保、租赁、承包、转让或者赠予等方式。如确需处置则事先应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5、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6、甲乙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双方订立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双方在本意向书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意向书,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费用分担

无论收 ……此处隐藏19496个字……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鉴于乙方欲 ,甲方有收购乙方相关资产意向,经双方多次协商,现就收购事宜达成意向如下:

一、甲方收购乙方的资产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土地(土地证号:面积)

2:房屋

2:设备

(具体明细详见本意向附件《收购资产清单》)

具体收购资产范围由双方协商同意后在正式资产收购合同中确定。

二、收购的尽职调查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其律师对所涉收购资产状况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当如实向律师提供转让资产的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甲乙双方均同意,在乙方已经确认其对该资产收购项目所涉事项的尽职调查完成后,方可签订《收购协议》。本《意向书》的签订不表明双方必须在此基础上签订《收购协议》。

三、意向书的变更和解除

1: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变更和接触本意向书。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变更或终止履行本意向书。

3:本《意向书》在双方正式签订《资产收购合同》后终止。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意向书》的内容及双方各自提供的资料保密,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得泄露获得对方的相关资料和谈判信息。

五、其他事项

(手写)或直接填写(无)

六、成本与费用

双方各自承担执行本《意向书》产生的成本与费用(包括相关方的顾问费)。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意向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 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章 :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章 :

日期:

收购意向书15

出让方(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下简称乙方):

标的公司(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意向书,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持有丙方72、1%的股权,且有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丙方的22、77%的股权。

二、 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意受让上述由甲方所出让的丙方22、77%的股权。

三、 甲乙丙三方同意,丙方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650,000,000,下称基准估值),故上述甲方待出让的22、77%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万元整(¥148,000,000),对价的支付形式为现金及有价证券。

四、 丙方基准估值的调整:

1、 若因甲方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外的第三方投资者,且该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现金投资,乙方表示接受,且乙方仅接受此种情况下对丙方基准估值进行上浮调整;

2、 甲乙丙三方同意,上述情况下,丙方基准估值上浮调整的上限是将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的现金投资金额与基准估值进行叠加(例如,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人民币叁亿元的现金投资,则丙方基准估值可调整的上限金额为人民币玖亿伍仟万元),甲方或丙方不得逾越此上限,向上调整丙方基准估值;

3、 丙方基准估值发生调整时(无论上浮或下降),乙方或其指定方受让甲方出让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也进行等比例调整,以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所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 为确保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得以顺利进行,本意向书签订后 日内,乙方或其指定方将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作为上述甲乙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金。

六、 自甲方收到上述人民币伍佰万元意向金之日起,甲方同意,其所持有的22、77%的丙方股权将为乙方或其指定方锁定六个月,即:

1、 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所持有的丙方49、33%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

2、 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其所持有的丙方49、33%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为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3、 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其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行为。

七、 在不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甲方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前提下,且在乙方事先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不低于前述基准估值(丙方100%股权估值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引进第三方投资者;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同意由于引进该第三方投资者,而对乙方或其指定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所造成的股权稀释,但稀释后,乙方持有丙方股权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16%。

八、 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方完成此次股权收购,并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完成对丙方的股权收购后首年,丙方完成的税后利润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该税后净利润须为丙方主营业务产生。

九、 意向金的退还:

1、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之日后 日内,甲方须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金退还乙方或乙方指定方;

2、甲乙双方同意,若于前述六个月锁定期内,甲方无法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之外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不少于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现金投资(以甲方与第三方投资者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中所载明的投资金额为准,可累计核算),则视为甲乙双方自动终止此次股权收购合作,则甲方须在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 日内,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金退还乙方或乙方指定方;

3、若甲方逾期退还意向金超过7日,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意向金金额10%即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的滞纳金。

十、 如甲方违法本意向书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约定,则甲方同意将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 丙方同意,为本意向书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甲方未按本意向书的约定退还意向金,或因违反本意向书的约定却未能支付乙方滞纳金、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证的保证期限至本意向书前述所约定的六个月锁定期届满两年后止。

十二、 有关甲乙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约定,双方应签订进一步的股权转让协议以确认。

十三、 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裁决。

十四、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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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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